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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区临时用地管理实施办法(2022版)

2022-03-16 00:00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管理工作,严格临时用地的审批与管理,保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本办法对我区临时用地进行规范管理,分为国有土地临时租赁和集体土地临时租赁。

二、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在南昌高新区管辖范围内适用,包括昌东镇、麻丘镇、艾溪湖管理处及鲤鱼洲管理处。

(二)原则上不允许租赁土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由于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短期内临时在我区租赁土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同时将所产生的税收放在我区。

三、国有土地临时租赁

(一)临时租赁国有土地进行建设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短期内(2年期)临时使用土地;

2.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3.土地被使用后可以恢复原状并且应当恢复原状。

(二)临时租赁国有土地进行建设的,由用地企业向高新区管委会提出申请,由企业网格化服务中心代管委会收文处理,管委会审批同意后由企业网格化服务中心予以回复。经回复后,临时用地企业按要求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提供材料,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签订临时用地租用协议(合同),再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结合管委会意见按程序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

(三)临时用地租用协议(合同)应约定临时用地的位置、面积、地类、用途、使用期限、使用费用、违约责任等内容,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建立台账。在协议中须明确临时用地不得转租、分租,租赁期满由临时用地企业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建筑,恢复土地原状。

(四)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年。期限届满确需继续使用的,用地单位应当在期满前15天内提出延期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临时用地最多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2年。

(五)租地费用参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工作的通知》(洪府厅字〔2018〕281号)要求,按每亩每月人民币2000元标准收费。如市政府文件就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则相应进行调整。

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作为临时用地使用主体租用国有土地的项目(含区属平台公司开发代建项目、重大重点民生项目等),以及按照有关规定、文件支持减免租赁费用的项目,临时用地企业可以申请减除或免除租赁费用并报管委会批准。

(六)国有土地上的临时用地租地费用由区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缴纳。临时用地企业按照临时用地协议(合同)约定,向区城乡建设局申请缴纳租地费用,由区城乡建设局协调区财政局出具缴款码,用地企业凭缴款码将使用费用足额支付并下载票据。延期使用的,须约定延期租地费用并足额支付。

四、集体土地临时租赁

(一)租赁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必须经过该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并取得2/3以上成员同意,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租用协议(合同),并报所在地镇(处)进行审批,由镇(处)登记建册。涉及到在租赁土地上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用地企业须向高新区管委会提出申请(附租用协议以及书面承诺函,承诺不转租、不分租,租赁期满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建筑,恢复土地原状),由企业网格化服务中心代管委会收文处理,经管委会审批同意后由企业网格化服务中心予以回复。经回复后,临时用地企业按要求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提供材料,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结合管委会意见按程序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

(二)在租赁集体土地上进行建设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短期内(2年期)临时使用土地;

2.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3.土地被使用后可以恢复原状并且应当恢复原状。

(三)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时,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对其位置、面积、地类、用途、使用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建立台账。

(四)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年。期限届满确需继续使用的,用地单位应当在期满前15天内提出延期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临时用地最多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2年。

(五)涉及到土地复垦的,临时用地企业须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预审后按程序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批准后,临时用地企业根据复垦方案要求足额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并与银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五、监管职责

(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对区内的临时用地使用情况登记建册,依法巡查监督,并负责督促临时用地使用人落实临时用地恢复责任,履行复垦义务;区城乡建设局对临时用地申请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对租赁土地临时建设进行现场执法监管;各镇(处)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对辖区内集体土地租赁进行监督管理、登记建册,对各村、各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租赁进行合规性审查,严格规范租赁程序。

各部门应在主管业务职责范围内为土地管理工作提供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监督机制的整体效能。

(二)加强土地租赁监管,严禁租赁未经审批的农用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对于建设使用的临时用地,要切实保障临时用地依法管理、有序使用、及时恢复。

(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协调联动,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履行好临时用地执法监督工作,不允许临时用地未经批准使用、超出范围使用、超出期限使用、违背用途使用。对违法使用临时用地行为及时查处、制止,对违法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源头上切实杜绝违法用地现象的发生和蔓延。

六、问责制度

(一)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各镇(处)应切实承担起对村民组织决议合法性、合理性的监督、审查职能。

(二)将土地管理工作列为镇(处)的行政考核项、年度考评项,由管委会对未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管理不力、形成违法用地事实的镇(处)进行问责,并与单位工作考核挂钩。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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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南昌高新区于1991年3月创建,1992年11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区,是江西省首个国家级开发区。区域面积286平方公里,下辖两镇两处,常住人口近50万人。2023年GDP实现1002.1亿元,同比增长4.2%,是全省首家GDP超千亿元的开发区;园区工业营收3309亿元,占全市比重达52%;财政总收入13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亿元,同比增长5.7%,税占比80.3%,列全市第一。在全国178家国家高新区综合排名中连续八年进位赶超排名第22位,在全省开发区综合考评中连续6年位列第一。一是坚持项目带动,持续做大产业集群。围绕省“1269”行动计划和市“8810”行动计划,深耕细作主导产业,制定高新区“4610”行动计划,打造了电子信息、新材料两大“千亿级”产业,航空制造、医药健康两个“百亿级”产业。2023年全区营收10亿元以上企业65家,其中百亿级企业10家,1000亿、500亿、200亿级企业各1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7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63家,分别占全市的54%、28%。围绕龙头企业延链补链强链,2023年推动存量企业新上项目50个,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107个。特别是电子信息产业已获得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江西省5G产业基地等称号,连续3年成功获评江西省五星级产业集群,集聚了华勤、龙旗、美晨全国前三的移动智能终端ODM龙头企业,90%以上手机一级零部件实现区内配套,形成了本地1小时采购配套物流圈。2023年移动智能终端出货量1.56亿台,其中智能手机9306.7万台,占全球智能手机总出货量的8%。全球品牌手机出货量第四、被称为“非洲手机之王”的传音控股年产2500万台整机项目实现当年开工、投产,当年实现出口46.4亿元;南昌华勤笔记本电脑出货量约1200万台,出货量排全球ODM代工企业第三;投资50亿元的龙旗AI笔电项目正在加速建设,全部达产后将年产各类移动智能终端产品1亿台。光电产业拥有从基础材料、终端应用到芯片封装、关键设备的全产业链自主知识产权,硅衬底LED技术获得国家发明一等奖,成功打破美日垄断,在全球率先实现LED领域硅衬底氮化镓技术产业化,手机闪光灯和移动照明出货量、LED芯片产能及销量、关键设备MOCVD市占率、小间距LED面板(COB)产能均位居全球第一。2023年电子信息产业实现营收超1500亿元。航空产业方面,集聚了航空工业洪都、商飞(江西)2家整机制造央企、2家航空发动机制造企业、45家配套企业、6家科研机构和全国首个省局共建的民航适航审定中心,C929复材机身段集成化生产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初步形成覆盖设计、试验试飞、审定、制造、交付等环节的产业体系,累计在昌交付ARJ21飞机40架,占全国交付总量的1/3左右。2023年航空产业实现产值超216亿元。新材料产业方面,聚集了世界500强江铜集团、江钨控股集团、方大特钢等三大材料龙头企业及十余家精深加工产业链企业,拥有江铜技术研究院、江钨先进材料研发中心、方大钢铁创新研究院等三大材料方向研发中心。2023年新材料产业营收超1200亿元。医药健康产业方面,聚集了济民可信、华润江中等180余家医药知名企业,勃林格殷格翰年产290亿羽份禽类疫苗项目签约落地,形成以医药研发生产、医疗器械、医药流通和医药技术服务等完整的医药健康产业体系,是全国第二家“国家医药国际创新园”、全省唯一的“中成药创新型产业集群示范基地”。2023年医药健康产业营收146亿元。数字产业方面,拥有“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国家级金字招牌,引进了抖音集团等项目,聚集了泰豪、博微等一批细分领域“单打冠军”企业。2023年,全区省级数字经济重点企业有23家,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收突破1400亿元,占全市比重均超过50%。二是坚持产研融合,持续做强科技创新。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全省首家省实验室——南昌实验室挂牌成立,瑶湖科学岛启动建设。引进落户了北大、中科院、北航等7家大学大院大所研发机构及67个项目团队。目前,全区拥有国家、省、市认定的各类科研平台367个(其中国家级科研平台21个,省级科研平台152个)。实施了108家年营收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比增至60%,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2倍。R&D投入强度连续6年增长,达5.62%,是全省平均水平的3.2倍。高新区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已占全市企业研发经费总支出的50%,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分别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48%和50%,分别高于全省比重19.6个和10.7个百分点。依托省高层次人才产业园集聚了包括9名院士、24名国家级人才在内的千余名高层次人才,国家级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占全省的75%。在全省率先组建光电产业产教联合体,率先建立人才驿站、人才码、人才服务专员等全链条服务体系,全区人才总量超过17.9万人。建立“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亩均税收72.5万元,是全省的3.7倍;亩均营收1921万元,是全省的3.5倍;其中,华勤、龙旗亩均营收过亿元,中微亩均税收超千万元。三是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做优营商环境。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针对全区589个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1.2万名党员干部强化分类指导,营造了共学共进的浓厚氛围。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扎实推进专题政治谈话“全覆盖”,紧盯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正风肃纪,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干部能力作风建设,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在全省率先实行企业开办“零成本”“立等可取”办结制,全区经营主体总量突破6万户。以“步行15分钟”为半径,精心打造了公园、医疗、教育、消费便民服务圈。持续推进养老保障、移风易俗、社会救助,倡树文明新风。不断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狠抓河湖长制工作,强化水旱灾害防御,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建设了艾溪湖湿地公园、鱼尾洲公园等6座城市公园和27处口袋公园,园区绿地率超过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较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高3㎡),被誉为“中国最美高新区”。南大一附院、南昌市中心医院、上海龙华医院(中医药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等多家省内外知名三甲医院在区开办分院。引进南昌三中、南昌二中、二十八中、南师附小、江西师大附中等名校在区开办分校,实现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最优教育资源全覆盖。实施服务业提升行动,建设了新城吾悦广场一批商业综合体,落户了华邑酒店、金陵大酒店、美吉温德姆花园酒店等一批高品质酒店,打造了艾溪·嘻街等一批网红特色商业街,持续举办鄱阳湖生态马拉松、南昌飞行大会等活动,对企业和人才的吸引力越来越强。2023年常住人口48.05万人,较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增长25.2万人,增幅超110%,全区人口平均年龄约29.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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